合作學習班級課程規劃原則提醒: 1.部定課程主教教師及協同教師採整學年(期)授課分工方式為原則,校訂課程兩校以分組上課方式進行。不論主教或是協同教師,授課時間皆應於班級進行授課。 2.領域課程月考命題及平時考規劃由該科目主要授課教師命題,平時考部分各校教師可針對學生學習情況,經與主教教師溝通討論後進行增刪等彈性規劃。 3.學生成績評量,請依據C9-4學校各年級成績評量計畫進行評量。 4.學生成績輸入及計算方式由各校老師自行計算及登錄。 5.班級經營:由兩校教師討論規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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