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明:
一、為深化家庭教育活動鼓勵學生踴躍創作,發揮創意將家庭教育活動融合學習生活中,特辦理旨揭徵選活動。
二、本案徵選活動以「平面設計」、「小書繪本」及「繪畫」3 類,國中小各校各類送件件數規定如下: 6 班以下各類最多 5 件、 7-24 班學校各類最多 10 件、 25 班以上學校各類最多 15 件作品,班級數以普通班認定;幼兒園繪畫類至多 5 件,參加比賽送件請以學校整體報名,不接受個人送件。
|停課不停學(教育部)| 臺南市線上自主學習網|
| 教育部 GMAIL| classroom| scratch| office365| 學習吧|因材網|
個資保護聯絡窗口
廉政倫理事件公開專區
TANet不當資訊網站過濾服務
gmail nas
行動載具使用規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