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育部體育署「救溺五步、防溺十招」
(一)救溺五步:叫叫伸拋划、救溺先自保:
1. 叫:大聲呼救。
2. 叫:呼叫 119 、 118 、 110 、 112 。
3. 伸:利用延伸物(竹竿、樹枝等)。
4. 拋:拋送漂浮物(球、繩、瓶等)。
5. 划:利用大型浮具划過去(船、救生圈、浮木、救生浮標等)。
(二) 防溺十招:
1.戲水地點需合法,要有救生設備與人員。
2.避免做出危險行為,不要跳水。
3.湖泊溪流落差變化大,戲水游泳格外小心。
4.不要落單,隨時注意同伴狀況位置。
5.下水前先暖身,不可穿著牛仔褲下水。
6.不可在水中嬉鬧惡作劇。
7.身體疲累狀況不佳,不要戲水游泳。
8.不要長時間浸泡在水中,小心失溫。
9.注意氣象報告,現場氣候不佳不要戲水。
10.加強游泳漂浮技巧,不幸落水保持冷靜放鬆。